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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征稿 | 首届百世大儒——“陆象山”书法作品展
发布时间:2023-08-23 11:21:4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立足我省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选题,注重特色培育,推动江西书法发展的活力载体和品牌展览,特举办“首届百世大儒——“陆象山”书法作品展”。

 
01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金溪县人民政府

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抚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抚州市书法家协会

02
征稿日期
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9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03
征稿对象
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均可自由投稿。
04
征稿要求
1.书写内容:(1)《象山先生集》、《陆九渊集》的内容;(2)积极健康向上,以歌颂陆九渊(象山)的诗词歌赋、古典诗文及体现时代风貌的自作诗文。
2.书法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8方,并附2方以上边款,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138cm,宽35cm。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3、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陆象山”书法展字样。
4、投稿数量不限,须一次性寄出。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5、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作品集、证书和稿费。

 

05
作品评审
1.由江西省书法家协会邀请江西省内外的中国书协知名专家组成评审组,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进行评审。
2.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作品不退。主办方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不再向作者支付稿酬。

 

06
奖项设置
1.组委会将向优秀作者颁发证书和稿费,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所有优秀、入展作者将获赠展览作品集一册。
优秀作品37件,入展作品120件。
2.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免初评。
3.江西作者入展作为加入江西省书协会员条件之一,优秀作品直接具备加入江西省书协条件。
4.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江西省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江西省书协网站、“江西书法”微信公众号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优秀资格。面试通过者,往返交通费由承办方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优秀作品资格。
5.出版《首届百世大儒——“陆象山”书法作品展》作品集。所有优秀和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
6.2023年9月23日在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举办展览开幕式。
7.所有优秀、入展作者分别颁发优秀、入展证书,均赠送本届大赛作品集一本,奖金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07
展览事项
1.大展有关事项可在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网址:www.jxssfjxh.com,微信公众号:jxsfj—2013、江西书法
2.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投诉电话:0791-86269826
3.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4.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5.本次大展的解释权归《首届百世大儒——“陆象山”书法作品展》组委会。
08
收稿事项
1.收稿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湖绿地左岸商业中心6号楼701—702室
2.邮 编:330103
3.收稿人:李方    联系电话:13330081818

图片
首届百世大儒——“陆象山”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来源:省书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