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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小提琴比赛江西省选拔赛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 09:30:13
根据中国音协《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的通知》要求,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小提琴比赛将于2023年举行,为做好我省选手选拔报送工作,特举办江西省选拔赛,现将江西省选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江西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江西省音协小提琴专业委员会

 

02

参赛对象

凡在江西省内生活、学习、工作或在异地的江西原籍者,年龄在15—36周岁(198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均可报名参赛, 比赛不分组。

 

03

比赛安排

比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报送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决赛将于2023年4月中上旬在南昌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4

曲目要求

初赛、决赛曲目相同,共三首:
1、自选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g小调、a小调、C大调(第一、二乐章或第三、四乐章,不反复)1首;
2、自选尼可洛·帕格尼尼随想曲1首;
3、自选沃尔夫冈·阿玛多伊斯·莫扎特第一至第五小提琴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包括华彩)。

 

05

选手报送

1、各报送单位认真审核选手材料并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本单位参赛选手资料(含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的选手登记表一份、近期彩色两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统一报送到大赛办公室;
2、新文艺群体报名参赛人员由所在地设区市音协报送;
3、各报送单位报送选手名额不超过3名(含3名)。

 

06

奖项设置

1、本次选拔赛设等级奖若干,主办单位将根据实际报名参赛情况确定;
2、根据选手获奖情况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
3、推选2名优秀选手报送至中国音协参加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小提琴比赛全国选拔赛。 
4、主办单位将为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
5、主办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奖项、名额等进行调整。

 

07

其他事项

1、选手必须按比赛规定的曲目演奏,不得自行删减内容,比赛曲目演奏的顺序自定;
2、所有曲目一律背谱演奏;
3、演奏莫扎特第一至第五协奏曲曲目时,采用钢琴协奏形式,协奏人员由选手自行解决,钢琴由主办方提供;
4、请各报送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并传达到相关单位和参赛选手,共同做好本届比赛的组织和报送工作,并委派专人负责具体对接;
5、如报送的选手比赛资料或比赛期间发现不符合本次比赛要求的,经主办单位核实后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成绩和奖项,报送单位不可再递补选手;
6、比赛安排如有调整主办单位将另行通知;
7、本次选拔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联系人:成老师      咨询电话:0791-86266705
报送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371号省音协406室(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并在快递封面标注“小提琴比赛”字样)  邮政编码:3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