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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江西省文学艺术奖、 理论成果奖、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1 15:42:34

各设区市委宣传部、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高等学校,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直各新闻单位、中央新闻单位各驻赣记者站(分社):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加快建设更具创造力、创新力、竞争力、影响力的文化强省,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繁荣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江西省文学艺术奖,理论成果奖、新闻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由我省作者或由我省有关单位组织创作生产(归属权为我省所有的),以独立或第一作者、第一出品人创作出版、公开发表、播映、演出且符合第四届“三大奖”各奖项评选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作品(成果)。

  获得在第三届江西省理论成果奖评选申报截止之日(2020年3月11日)前尚未评出有关奖项(如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第二十七届江西新闻奖一等奖和特别奖等)的作品,符合有关申报条件,其出版、发表、播出时间可以延伸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参评或获得过第三届江西省“三大奖”的作品不得再参评)。

  二、奖励名额

  江西省文学艺术奖不超过20件、江西省理论成果奖不超过10件、江西省新闻奖不超过25件,具体名额根据评选结果确定。

  三、评选基本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内容真实,思想健康向上,富有时代特色,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艺术价值,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强影响;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吸引力和感召力较强;

  4.围绕中心工作,舆论导向正确,体现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以下情况不列入参评范围:著作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属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具体评选条件详见《第四届江西省文学艺术奖评选实施细则》《第四届江西省理论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第四届江西省新闻奖评选实施细则》)。

  四、有关要求

  1.凡符合参评条件的,按规定如实填写申报表。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申报表格可在江西文明网http://www.jxwmw.cn/下载)。根据参评作品类别,文学艺术、理论成果和新闻作品需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向江西省文学艺术奖、江西省理论成果奖和江西省新闻奖评审工作办公室(简称“三大奖”评委会办公室)申报。

  2.申报表和相关材料须对照《第四届江西省文学艺术奖评选实施细则》《第四届江西省理论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第四届江西省新闻奖评选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地点提交。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均不予受理。

  3.所有材料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报送,可通过快递和邮件形式,寄件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所有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大奖”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江西省文学艺术奖申报材料受理地点:省文联文艺处(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邮编:330046),联系人:黄春景,联系电话:0791-86224587、18720063069、邮箱:wy86224587@163.com。

  江西省理论成果奖申报材料受理地点:省社联智库与成果处(南昌市洪都大道649号312室,邮编:330077),联系人:甘卫东,联系电话:0791-88592913,17770877706,邮箱:jxszkjs@163.com。

  江西省新闻奖申报材料受理地点: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大厦1409室,邮编:330038),联系人:林政农,联系电话:0791-86849833、13970052889,邮箱:jxjzxh0791@163.com。

  附件:

    1.第四届江西省文学艺术奖评选实施细则
   2.第四届江西省理论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3.第四届江西省新闻奖评选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