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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江西2021年文学创作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1-08-12 20:26:18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225号)要求,经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同意,现就做好2021年文学创作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高级: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创作、文学理论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新文艺组织和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等新文艺群体的文学从业人员。
       (二)中级:在我省省直单位从事文学创作、文学理论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文学从业人员在所在设区市申报。

二、有关政策

      (一)资格条件执行《江西省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一级资格条件》《江西省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二级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江西省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三级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
      (二)中专毕业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200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2〕18号)执行。
      (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9〕23号)规定,本科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并现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可不受初级职称“台阶”限制,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四)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五)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赣人社发〔2019〕22号),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六)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职称按照《关于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个月以上的终算时间为今年6月底。
      (七)业绩成果、论文等条件可按照《关于深化职称评价改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职称,并按新系列标准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九)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十)专业技术人员受组织选派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其在驻村期间取得显著成效且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的,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驻村期间工作年限视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所撰写的重要调查报告或执笔拟制并已实施的政策、规章、规划、操作规程等工作成果,能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可作为评审的业绩材料。

三、网上申报   

      (一)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单位账户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见赣人社字〔2021〕225号文附件)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个人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创建。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文学从业人员账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县(市、区)职称办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县(市、区)职称办申报职称。评委会不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
      (二)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10日止。申报人员要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要求,诚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申报人员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等情况,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四、相关佐证材料 

      (一)学历佐证材料
      1.2002年及之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21年12月底前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有关学历的佐证材料。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
      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现专业技术资格是转系列取得的,还需上传所转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连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系统能自动关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的,申报人员无需再填报;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
      3.企业人员、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文学从业人员无需提交聘任材料。
      (四)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只需在系统“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栏中选择社保参保地,系统将自动关联社保参保。要求申报人员在我省参保半年以上,且现社保缴纳单位与其工作单位一致。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经历内容,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六)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填报不少于规定数量,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3.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七)业绩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八)业绩成果-奖励和荣誉材料
上传的获奖、荣誉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九)业绩材料-其它业绩材料
对照资格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资格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

五、审查推荐

      (一)用人单位要按照《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3〕35号)要求,坚持评用结合、以用为本,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要按照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推荐方案,推荐方案应报主管单位备案。要切实履行好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按照“五个公开,一个承诺”要求,对职称政策、岗位职数和推荐名额、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等五个方面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展,对单位职称推荐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和对申报人员信息材料真实有效性的审核进行承诺。评审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存入其个人人事档案。
      (二)按照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现聘人员已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事业单位,可以采取多退少报(超结构比例10%以内的退二报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报一),或按核准高级岗位的3%的办法推荐申报高级职称。对我省各级涉及改革的事业单位,已完成改革的,按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组织推荐申报;尚未完成改革的,按申报人员原所在事业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组织推荐申报。
      (三)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系列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体系。主管部门在推荐报送前,还须以适当方式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被退回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重新填报。省职称办网上受理高级资格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省文联网上受理省直单位中级资格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地各单位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将无法申报。
       联 系 人:省文联人事处   李卓静
       联系电话:0791-86266758


 
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8月12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所在设区市职称办或省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