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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征稿 | 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江西初评预选暨江西省第十届书法篆刻展
发布时间:2023-10-06 09:41:20
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江西初评预选暨江西省第十届书法篆刻展,即日起面向全省征稿,期待踊跃投稿。

      ​一、主办单位  
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江西籍的中国书协会员、江西省书协会员及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年龄18周岁以上。
 
三、征稿内容
1.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坚决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作品。提倡自撰,文体不限。因书写内容等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负责。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
2.书写及印屏材料: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传统绢类除外)。来稿请勿托裱、装裱(册页除外)。
3.规格: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8尺整张(高248cm,宽129 cm)以内,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度248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10-24页(5-12开)。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一般不超过本书体入展总数的6%。
倡导关注艺术本体、强化自然书写,提升创作质量。反对过度拼贴、包装、设计、做旧等形式制作。在评审中采取措施尽力规避书风雷同的现象。
篆刻:每位作者限投印屏1件(题签、书刻等均须本人完成,含印蜕10-12方,其中2方为指定内容,边款不少于3枚)。印屏尺寸一律为四尺对开竖幅(138cm×35cm)。
篆刻指定内容,须四字、多字各选其一,朱文、白文各刻一方:协和万邦 敬事而信龙文百斛鼎,笔力可独扛。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
4.可多种书体同时投稿,每种书体限投1件(含篆刻)。
5.投稿作者所有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须一次性寄出,不接收二次投寄。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6.费用及退稿说明
本展不收参评费。
作者如需退稿,请在《全国十三届书法篆刻展江西初评预选暨江西省第十届书法篆刻展登记表》和作品背面标注,未标注者视为不退稿。
退稿工作由省书协负责,退稿邮寄和保险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
选送至全国展的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全国展承办单位收藏。
篆刻印屏不退稿。
 
四、作品评审
1.中国书协会员作品直送中国书协进入国展复评环节,同时省书协组织对中国书协会员作品进行评审,择优进入江西省第十届书法篆刻展(以下简称省展)。
2.非中国书协会员作品通过初评预选评出优秀作品,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送至中国书协进入国展复评环节,同时进入省展。
3.本展将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等违规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材料请寄: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电话:0791-86269826,邮编:330046。
被举报代笔、代刻者,评审时疑为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者将进行现场面试,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江西省书协网站、“江西书法”微信公众号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资格。面试通过者,往返交通费由主办方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面试不通过者取消入展资格,五年内不得参与江西省书协主办的展览活动。
4.组委会将向优秀作者颁发优秀证书,具备加入江西省书法家协会条件。通过国展终评公示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所有优秀作者将获赠展览作品集一册。
5.在江西南昌举办展览开幕式(具体时间待定),并邀请部分优秀作者参加开幕式。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日期2023年12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收件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五纬路经纬府邸791艺术街区9栋105朗闳轩
邮编:330006
中国书协会员作品收件人:王刚(17870818028)
非中国书协会员作品收件人:邱林牡(15979136868)  
 
七、有关事项
1.因入选省展作品原作已寄送中国书协,故入展作者需复制同样作品参加省展。展览结束后省展所有作品退还本人。
2.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3.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4.本次展览的解释权归江西省第十届书法篆刻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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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书协